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兵地融合”绘就天山麦乡新“枫”景
作者:刘博 贾维亮  发布时间:2024-11-22 11:08:28 打印 字号: | |
“以为怎么也得等个十天八天的,没成想昨天交的状子,今天就把欠条换成了调解书!”家住奇台108团的杨某握住奇台兵地法院两位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原来,2023年老奇台镇的老张从杨某处购买了割晒机一台,总价款76000元,约定当年在青河种植的茴香收割完付清。但剩余50000元,却一直未付。今年11月11日,杨某气不过,一纸诉状将老张和保证人老韩诉至奇台垦区人民法院。奇台垦区法院经了解老张户籍地属奇台县人民法院老奇台法庭的辖区,于是和老奇台法庭对接融合化解。老奇台法庭法官根据杨某提供老张和老韩的电话,经核实二人对欠款和保证的事实均认可。老张同意分两次年底付清,只是现在还是清河种地回不来。老韩也说自己按揭了一辆大货车,在路上,一时过不来。为了便利当事人,不影响生产,减少诉讼成本,兵地法官一合计,采取兵地融合与线上线下融合的方式化解。
11月12日,奇台垦区法院立案庭法官带领杨某来到老奇台法庭的网络视频调解室。在兵地法官同堂主持下,原告杨某与线上的被告老张和老韩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约定2024年11月30日之前付欠款25000元,2024年12月30日之前付欠款25000元,老韩承担保证责任。



杨某拿着调解书,在老奇台法庭的留言板便条上写下“兵地融合高效,便民举措暖心!”
天山麦乡,“枫”景如画。今年以来,奇台县人民法院与奇台垦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设立“枫桥式兵地融合法庭”。双方充分发挥老奇台人民法庭处于双方辖区交汇互融边界的区位优势,签订了《奇台县人民法院、奇台垦区人民法院枫桥式兵地融合法庭会签协议》等一揽子协议,构建了管辖协商、资源共享、纠纷化解、队伍共建等机制,拓宽了兵地法院之间的交流合作渠道,为兵地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自今年“枫桥式兵地融合法庭”挂牌成立以来,兵地联合调解纠纷23件,协助送达15余件,协商管辖3件,协助执行4件。



下一步,奇台县人民法院与奇台垦区人民法院将积极发挥“枫桥式兵地融合法庭”贴近一线、靠近群众、协商互助的优势,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用心用情帮助群众解“事结”化“心结”,绘就天山脚下,金色麦乡里的最美“枫”景。




 
来源:奇台垦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武倩
联系我们

地址: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