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兵地融合发展,推动“枫桥式兵地融合法庭”创建工作,促进兵地法院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经验互通、共建共治。6月28日,奇台垦区人民法院与奇台县人民法院齐聚奇台县三个庄子镇老奇台人民法庭,携手共建“枫桥式兵地融合法庭”。
上午11时30分,奇台垦区人民法院与奇台县人民法院“枫桥式兵地融合法庭”共建签约仪式隆重启动。仪式上,奇台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朱怀明与奇台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建江共同签署《奇台县人民法院、奇台垦区人民法院兵地融合法庭会签协议》。随后,双方领导共同进行揭牌。
在签约仪式上,朱怀明院长表示,此次友好共建是兵地法院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聚焦“兵地一家亲”融合发展背景下的一次积极行动,既是落实兵地深度融合发展的具体举措,也是推动兵地法院交流合作的有益探索,标志着奇台县人民法院和奇台垦区人民法院合作共建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刘建江院长表示,此次合作是推动兵地法院实现更高层次、更深维度、更宽领域全方位融合发展的务实举措,将有助于双方在队伍建设、资源共享、纠纷化解和人才培养等各领域互学互鉴,进一步拓宽兵地法院之间的交流合作渠道,为兵地社会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为两家法院在新形势新机遇面前大有作为增添更为强劲的力量。
仪式结束后,在朱怀明院长的带领下,双方法院共同参观了奇台县人民法院老奇台人民法院。
下一步,奇台垦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在兵地协同发展中把握新机遇,在兵地法院合作交流取得良好开局的基础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工作协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深度嵌入,高效落实兵地法院融合发展的各项举措,共同为兵地社会大局长期稳定、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