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奇台垦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喷洒农药“误伤”辣椒苗,造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秉承适时调处矛盾、耐心劝导息诉的工作理念,将法理、事理、情理相融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僵持不下的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土地相邻,均种植了辣椒,但品种不同,2023年9月被告张某在其地里喷洒了农药时,因风力作用导致相邻的原告李某50余亩辣椒受损。经当地多方组织力量调解后,双方就每亩赔偿价格沟通协商未果,故提起诉讼。
办案法官了解案情后,结合案件基本事实和双方心理预期,从法律、情理展开沟通。由于双方对损失赔偿金额分歧较大,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承办法官耐心疏导,讲明利害关系,告知其诉讼成本及风险,引导双方当事人抱着理性平和的心态,采取合理的方式解决纠纷,经过不断的沟通,被告张某愿意对原告李某的损失承担合理的赔偿责任,原告李某也做出适当让步,被告张某当场履行完毕。
该起案件圆满解决是奇台垦区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各个环节,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真诚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更是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