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垦区人民法院四厂湖人民法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推动“能动司法+诉源治理”,通过调解顺利化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不影响被告的种植经营,获得了双赢的效果。
随着市场行情的变化,土地承包费逐年高涨,原被告就土地承包费及被告私自转包土地的违约行为多年来一直存有争议。麻某起诉张某的土地经营权纠纷一案,通过连队“两委”及司法所多次调解无果后,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四厂湖人民法庭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了解双方当事人的需求和关切,厘清双方的争议焦点,基于案件事实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分析利弊,最后经过法官多次耐心的调解后,原被告双方均做出了让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向原告当庭支付了2024年的土地承包费,双方握手言和,至此困扰了原被告多年的土地经营权纠纷顺利解决。
近年来,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数量逐年增加,涉及的问题也日趋复杂,面对该类案件不断增多,奇台垦区人民法院四厂湖法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不断创新办案机制,提升办案效率。同时,加强与辖区农场的沟通协调,既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了矛盾纠纷,又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